2017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稅目與稅率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現(xiàn)在教材還沒有發(fā)布,大家可以提前學習知識點,為幫助考生們找準方向,贏在起跑線上,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考試《稅法》高頻考點,希望大家一戰(zhàn)成功,華麗蛻變。
(一)稅目
注意以下幾點:
1.對飲食業(yè)、商業(yè)、娛樂業(yè)舉辦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產(chǎn)設備生產(chǎn)的啤酒,應當征收消費稅。
2.舞臺、戲劇、影視演員化妝用的上妝油、卸裝油、油彩、不屬于化妝品稅目的征收范圍。
3.電動汽車、沙灘車、雪地車、卡丁車、高爾夫車不屬于消費稅征收范圍,不征收消費稅。
4.消費稅新添加電池、涂料兩個稅目。對無汞原電池、金屬氫化物鎳蓄電池、鋰原電池、鋰離子蓄電池、太陽能電池、燃料電池、全釩液流電池免征消費稅。2015年12月31日前對鉛蓄電池緩征消費稅,自2016年1月1日起,對鉛蓄電池按4%稅率征收消費稅。
(二)稅率
1.消費稅15個稅目中,化妝品、電池、涂料、小汽車等采用比例稅率;啤酒、黃酒和成品油采用定額稅率;但是卷煙和白酒,則采用了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雙重征收形式。
2.從高適用稅率的情形:
?。?)納稅人生產(chǎn)銷售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未分別核算的;
?。?)納稅人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
堅持就是勝利,努力才會有奇跡!2017年CPA考試之旅,東奧陪你左右,為你的考試保駕護航,愿大家一戰(zhàn)成功,實現(xiàn)自己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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