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董事會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jīng)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經(jīng)濟法》重要考點。
董事會
1. 董事會的職權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的職權與有限責任公司相同。
2. 董事會的組成
(1)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成員為5~19人。
(2)董事會成員中“可以”(而非必須)有公司職工代表。
(3)董事會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
(4)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shù)“選舉”產(chǎn)生。
【相關鏈接一】國有獨資公司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機構從董事會成員中“指定”。
【相關鏈接二】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長1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chǎn)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guī)定。
預祝大家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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