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股份回購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開啟,預習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寶貴時期,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經濟法》重要考點。
股份回購
1. 可以回購本公司股份的法定條件
(1)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2)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將股份獎勵給本公司職工;
(4)股東因對股東大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有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的。
2. 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接受以本公司的股票作為質押權的標的。
【例題】根據(jù)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股份有限公司的發(fā)起人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限制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p>
A.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B.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不得轉讓
C.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內不得轉讓
D.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內不得轉讓
預祝大家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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