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同步練習:訴訟時效的中斷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1)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傷勢明顯的,從受傷之日起算;傷勢當時未發(fā)現,后經檢查確診的,從傷勢確診之日起算;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在本題中,王某要求張某賠償醫(yī)藥費的訴訟時效期間本應于2016年3月20日起算,至2017年3月20日屆滿。(2)當事人一方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請求,是訴訟時效中斷事由。在本題中,王某2016年4月20日請求張某賠償醫(yī)藥費,訴訟時效中斷,重新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應于2017年4月20日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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