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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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
【解釋1】(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甲公司自己購進、自己使用后再出售;(2)“銷售舊貨”是指經(jīng)營舊貨的乙公司銷售(別人使用過的)舊貨。
【解釋2】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廢舊物品免征增值稅。
1.一般納稅人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chǎn)
按照正常的銷售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即可,如果該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增值稅銷項稅額=含稅售價÷(1+17%)×17%。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
?、儋忂M固定資產(chǎn)時其進項稅額按照當時的政策不能抵扣,自己使用后再銷售時,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谫忂M固定資產(chǎn)時其進項稅額允許抵扣了,自己使用后再銷售時,按照正常的銷售貨物計算銷項稅額即可。
【解釋】(1)2009年1月1日之前購進的固定資產(chǎn),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2)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外購的用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固定資產(chǎn)(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除外),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3)自2013年8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購進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汽車、摩托車、游艇,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案例】北京市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08年4月1日購進一臺機器設備,自己使用7年后,2015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甲公司此項業(yè)務應納增值稅稅額=103÷(1+3%)×2%=2(萬元)。
(3)銷售舊貨
一般納稅人銷售舊貨,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案例】乙公司為專門經(jīng)營舊貨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4月1日購進一批舊貨,2015年4月10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乙公司此項業(yè)務應納增值稅稅額=103÷(1+3%)×2%=2(萬元)。
2.小規(guī)模納稅人
(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案例】丙公司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09年4月1日購進一臺機器設備,自己使用6年后,2015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丙公司應納增值稅=103÷(1+3%)×2%=2(萬元)。
(2)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chǎn)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非固定資產(chǎn),依照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案例】丙公司為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09年4月1日購進一批包裝物,自己使用6年后,2015年4月1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丙公司應納增值稅=103÷(1+3%)×3%=3(萬元)。
(3)銷售舊貨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舊貨,依照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
【案例】丁公司為專門經(jīng)營舊貨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5年4月1日購進一批舊貨,2015年4月10日將其出售,售價103萬元(含稅)。丁公司應納增值稅=103÷(1+3%)×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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