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2017注冊會計師備考正在進行當中,現(xiàn)在正是基礎(chǔ)階段,大家都學習的怎么樣了呢?考生在備考時會遇到一些問題,在答疑板中可以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也會及時答復你的問題,新一輪備考戰(zhàn)役打響,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CPA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問題及回答,希望能給大家增添助力。
【問題】3000押金為什么計入計算
2017年3月,某酒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白酒和啤酒給副食品公司,其中銷售白酒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收取不含稅價款500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3000元;銷售啤酒開具普通發(fā)票,收取價稅合計款23400元,另外收取包裝物押金1500元。副食品公司按照合同約定,于2017年4月將白酒、啤酒包裝物全部退還給酒廠,并取回全部押金。就此項業(yè)務,該酒廠2017年3月增值稅銷項稅額應為( )元。
A.11900
B.12117.95
C.12335.90
D.12553.85
正確答案:C
【知識點】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答案解析 :
該酒廠2017年3月份應確認增值稅銷項稅額=50000×17%+(23400+3000)/(1+17%)×17%=12335.90(元)。
【回答】
納稅人收取的包裝物押金,要開具普通發(fā)票。
而且稅法規(guī)定,銷售除啤酒黃酒之外的其他酒類產(chǎn)品的包裝物押金,在收取時就要并入銷售額計稅。
我們在努力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及時復習鞏固,查看注會考試知識點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zhuǎn)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注冊會計師導航
-
考試資訊
-
考試資料
考試資料 | 會計 | 審計 | 稅法 | 經(jīng)濟法 | 財管 | 戰(zhàn)略 | 考試經(jīng)驗 | 考試大綱 | 免費答疑
-
輔導課程
-
考試題庫
-
互動交流
-
東奧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