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例題:要約的撤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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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要約的撤回
【例題1·多選題】甲公司主張乙公司違約,乙公司則主張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發(fā)出的要約已經撤銷。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下列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認定為乙公司撤銷要約不能成立的證據有( )。
A.乙公司在要約中確定了承諾期限
B.盡管乙公司在要約中未確定承諾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約后即已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C.乙公司在要約中明確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復
D.甲公司發(fā)出承諾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銷要約的通知
【答案】ACD
【解析】選項B:缺少“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的”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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