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例題:代位權1




2017年注冊會計師備考已經(jīng)開始了,知識點在學習過程中尤為重要,為了幫助考生找準學習方向,提高學習效率,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注會考試經(jīng)濟法知識點例題,希望大家備考成功!
【知識點】代位權
【例題1·多選題】債權人甲認為債務人乙怠于行使其債權給自己造成損害,欲提起代位權訴訟。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債權中,不得提起代位權訴訟的有( )。
A.安置費給付請求權
B.勞動報酬請求權
C.人身傷害賠償請求權
D.因繼承關系產(chǎn)生的給付請求權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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