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jīng)濟法》例題: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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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合同解除
【例題·多選題】根據(jù)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買受人可以取得合同解除權的有( )。
A.因出賣人過錯導致標的物在交付前滅失
B.因不可抗力導致標的物在交付前滅失
C.出賣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拒絕交付標的物
D.出賣人在履行期限屆滿后明確表示拒絕交付標的物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如果標的物為可替代物,可以同類物替代履行,買受人不能解除合同;如果標的物為不可替代物,因買受人的合同目的已經(jīng)不能實現(xiàn),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選項AB是否正確,值得商榷,但官方公布的答案將其視為正確答案);(2)選項C: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出賣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3)選項D:出賣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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