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稅法》同步練習:應納稅所得額
2017注冊會計師考試教材的變化是比較大的,所以我們更需要多努力一些,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CPA練習題,希望各位考生能夠不忘初心,堅持自己的夢想。
【單選】A公司2015年實際發(fā)放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為2356萬元,當年發(fā)生職工福利費500萬元,職工教育經費45萬元,上年結轉至本年的職工教育經費20萬元,當年撥繳的工會經費為40萬元,則“三項”經費一共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萬元。
A.170.16
B.150.16
C.156.26
D.184.06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當年職工福利費的稅前扣除限額=2356×14%=329.84(萬元),則職工福利費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500-329.84=170.16(萬元);當年職工教育經費的稅前扣除限額=2356×2.5%=58.9(萬元),本年實際發(fā)生額與上年結轉額的合計=45+20=65(萬元),則本年實際可以扣除58.9(萬元),本年應調減應納稅所得額=58.9-45=13.9(萬元);當年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2356×2%=47.12(萬元),工會經費本年不需要調整;三項經費一共需要調增應納稅所得額=170.16-13.9=156.2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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