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表決權、分紅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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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表決權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公司章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按照持股比例行使表決權。
【解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在行使表決權時,究竟是按實繳的出資比例,還是按認繳的出資比例,并無明文規(guī)定。因此,需要公司章程確定或者股東在表決前商定。
【知識點】分紅權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分取紅利;但是,全體股東可以事先約定不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2.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潤,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guī)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例題·單選題】甲、乙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甲認購出資4萬元,乙認購2萬元。1年后公司利潤為9萬元,甲實繳1萬元,乙繳足出資,設立公司時未約定利潤分配方式。根據公司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甲應分配的利潤是( )。(2015年)
A.6萬元B.3萬元
C.4.5萬元D.9.5萬元
【答案】B
【解析】由于股東未事先約定利潤分配方式,則應按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甲可以分得1/3×9=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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