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冊會計師《稅法》答疑精華:計稅基礎




2017注冊會計師準考證打印時間為9月18日—9月30日、10月9日—10月11日。大家都學習的怎么樣了呢?考生在備考時會遇到一些問題,在答疑板中可以隨時向老師提問,東奧的老師也會及時答復你的問題,新一輪備考戰(zhàn)役打響,為了幫助各位考生更順利的進行CPA學習,東奧小編特從答疑板中精選出一些常見問題及回答,希望能給大家增添助力。
【問題】能計入計稅基礎的金額,都應承擔過稅收責任
【回答】
舉例:計稅基礎100——公允價值130
重組的原持有方按照(130-100)確定損益并交了所得稅,則新持有方按照130作為計稅基礎;
原持有方符合特殊規(guī)定沒有對(130-100)確定損益,沒交所得稅,則新持有方按照100作為計稅基礎。
我們在努力學習新知識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及時復習鞏固,查看注會考試稅法知識點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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