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同步練習-法律后果
東奧小編整理初級會計職稱中經(jīng)濟法基礎法律后果的同步練習,希望考生們多加練習,及時鞏固,爭取在2018考季初級考試中取得優(yōu)異的成績。
【多選題】2012年7月5日,王某到甲公司上班,但甲公司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jù)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甲公司該行為法律后果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甲公司和王某之間尚未建立勞動關系
B.甲公司應在2012年8月5日前與王某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C.若甲公司在2012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2個月的雙倍工資
D.若甲公司在2013年10月5日與王某補訂了書面勞動合同,王某有權要求甲公司向其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正確答案】BCD
【答案解析】(1)選項A: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王某和甲公司之間已于2012年7月5日建立了勞動關系;(2)選項B:書面勞動合同應當自用工之日起1個月內(nèi)簽訂;(3)選項C: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在用工之日起1年內(nèi),每月支付2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1個月的次日(8月5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10月4日);(4)選項D: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時間已經(jīng)超過用工之日起1年,王某有權要求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滿1年的前一日(共計11個月)的2倍工資。
【判斷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年的當日已經(jīng)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正確答案】√
在初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準確把握初級會計職稱同步練習的考點尤為關鍵,考生朋友們要多多練習,打好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