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經濟法》知識點:對外債權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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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對外債權的訴訟時效
1.債務人對外享有債權的訴訟時效,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中斷。
2.債務人無正當理由未對其到期債權及時行使權利,導致其對外債權在破產申請受理前1年內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之日起重新計算上述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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