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級財務管理》預習知識點: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




很多考生都會忽視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備考的預習階段,吃別人吃不了的苦,付出比別人更多的,才會享受的比別人更多。小編為大家準備了中級財務管理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盡早開始復習。
【內容導航】
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財務管理》科目第五章 籌資管理(下) 第一節(jié) 衍生工具籌資
【知識點】可轉換債券的基本要素
1. 標的股票 | 標的股票一般是發(fā)行公司自己的普通股票,不過也可以是其他公司的股票,如該公司的上市子公司的股票。 |
2. 票面利率 | 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一般會低于普通債券的票面利率,有時甚至還低于同期銀行存款利率。 【提示】可轉換債券的投資收益包括債券利息收益、股票買入期權的收益。 |
3. 轉換價格 |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期間內據以轉換為普通股的折算價格,即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的每股普通股的價格。一般比發(fā)售日的股票價格高出10%-30%. |
4. 轉換比率 | 轉換比率指每一份可轉換債券在既定的轉換價格下能轉換為普通股股票的數量。 轉換比率=債券面值/轉換價格 |
5. 轉換期 | 能夠行使轉換權的有效期限??赊D換債券的轉換期可以與債券的期限相同,也可以短于債券的期限。 |
6. 贖回條款 | (1)含義:指發(fā)債公司按事先約定的價格買回未轉股債券的條件規(guī)定。 (2)發(fā)生時機:一般發(fā)生在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期內連續(xù)高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 (3)主要的功能:①強制債券持有者積極行使轉股權,因此又被稱為加速條款;②使發(fā)債公司避免在市場利率下降后,繼續(xù)向債券持有人支付較高的債券利率所蒙受的損失。 |
7. 回售條款 | (1)含義:指債券持有人有權按照事先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賣回給發(fā)債公司的條件規(guī)定。 (2)發(fā)生時機:回售一般發(fā)生在公司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連續(xù)低于轉股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 (3)作用:回售對于投資者而言實際上是一種賣權,有利于降低投資者的持券風險。 |
8. 強制性轉換條款 | (1)含義:是指在某些條件具備之后,債券持有人必須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無權要求償還債券本金的規(guī)定。 (2)作用:保證可轉換債券順利地轉換成股票,預防投資者到期集中擠兌引發(fā)公司破產的悲劇。 |
人生就像賽跑,不在乎你是否第一個到達盡頭,而在乎你有沒有跑完全程。多多練習中級會計師考試試題,站在巨人的肩膀,備考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