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每日一練:上市公司收購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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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甲投資者收購一家股本總額為4.5億元人民幣的上市公司。下列關于該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guī)定的有( )。
A.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公開發(fā)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shù)的8%,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由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B.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后,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東,要求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向甲投資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資者可拒絕收購
C.甲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完成后的36個月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
D.收購行為完成后,甲投資者應當在15日內(nèi)將收購情況報告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正確答案】AD
【答案解析】
(1)選項A: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fā)行股份的比例應為10%以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2)選項B:該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終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3)選項C: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12個月內(nèi)”不得轉(zhuǎn)讓,特殊情形除外;(4)選項D: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nèi)將收購情況報告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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