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注會《審計》預習考點:審計抽樣控制測試的定義總體




注冊會計師考試備考開始了,今天東奧小編為大家講解審計抽樣在控制測試的應用中的相關知識點。預習階段東奧小編會挑選一部分知識點進行整理以便考生們進行預習,在基礎階段東奧小編會對重點、難點逐一進行詳細講解。
【所屬章節(jié)】注冊會計師審計 第四章 審計抽樣方法 第二節(jié) 審計抽樣在控制測試中的應用
【知識點】審計抽樣控制測試的定義總體
【難易程度】☆☆☆
【重要程度】☆☆☆
一、適當性
定義總體的適當性:注冊會計師選取的抽樣總體應該與特定的審計目標相互適當。
示例:
定義總體時:
1.注冊會計師將所有的已付款項目作為抽樣總體檢查是否審批、審核。(適當)
2.注冊會計師將所有的已審批項目作為抽樣總體檢查是否審批、審核。(不適當)
控制測試審計抽樣就是要測試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是否有效執(zhí)行,抽樣總體選擇不適當時就無法測試其有效。
二、完整性
定義總體的完整性:
1. 總體項目的內容完整(如:付款憑證的所有付款單,少任何一個單據都為不完整)。
2. 總體項目涉及的時間完整(如:年報時應檢查1-12月所有憑證,但只檢查了1-9月的憑證,因此涉及的時間不完整)。
三、同質性
定義總體的同質性:總體中的所有項目都應該具有著相同的特征。
1. 不同的控制環(huán)節(jié)的特征都不盡相同,應該定義為各自獨立的主體。
示例(不同質):
同樣是發(fā)出貨物的業(yè)務,收入的確認時點不同,控制程序不盡相同,檢查的方式不盡相同。
2. 同一控制環(huán)節(jié)在發(fā)生過程中出現重大變化時,應對變化前、變化后分別定義各自獨立的主體。
示例(不同質):
注冊會計師在抽樣檢查薪酬核算時發(fā)現,1-6月是由內部財務人員進行的核算,7-12月是由外部專業(yè)服務機構外包進行核算。1-6月為變化前,7-12月為變化后,應分別定義各自獨立的主體。
本章的知識點不僅是比較難理解的部分,并且是注冊會計師審計考試的重點部分,考生們應多多重視,多看、多想,鍛煉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更多有關注會考試信息,請關注東奧會計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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