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_2021年《初級會計實務》每日預習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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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所屬章節(jié)】
第七章 管理會計基礎——第三節(jié) 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知識點】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產品成本的歸集和分配
一、產品成本歸集和分配的基本原則(★)
企業(yè)應當根據生產經營特點,以正常生產能力水平為基礎,按照資源耗費方式確定合理的分配標準。
【提示】企業(yè)不得以計劃成本、標準成本、定額成本等代替實際成本。企業(yè)采用計劃成本、標準成本、定額成本等類似成本進行直接材料日常核算的,期末,應當將耗用直接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等類似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二、要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一)成本核算的科目設置
1.“生產成本”科目
“生產成本”科目應按產品品種等成本核算對象設置基本生產成本和輔助生產成本明細科目。其中,基本生產成本應當分別按照基本生產車間和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明細賬;輔助生產進行的產品生產和勞務供應是為基本生產服務的。
2.“制造費用”科目
制造費用是指制造業(yè)企業(yè)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fā)生的,應計入產品成本但沒有專設成本項目的各項間接生產費用。
(二)材料、燃料、動力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1.歸集和分配
制造業(yè)企業(yè)外購燃料和動力的,應當根據實際耗用數量或者合理的分配標準對燃料和動力費用進行歸集分配,生產部門直接用于生產的燃料和動力,直接計入生產成本。生產部門間接用于生產(如照明、取暖)的燃料和動力,計入制造費用。
無論是外購的,還是自制的,發(fā)生材料、燃料及動力等各項要素費用時,對于直接用于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材料、燃料及動力,一般分產品領用,應根據領退料憑證直接計入相應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項目。
對于不能分產品領用的,例如化工生產中為了幾種產品共同耗用的材料,需要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各相關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成本項目。分配標準的選擇可以依據材料消耗和產品的關系,材料、燃料耗用量與產品重量、體積有關的,按照其重量或者體積進行分配,例如,以生鐵為原材料生產各種鐵鑄件的,應以生產的鐵鑄件的重量比例為分配依據,燃料也可以按照所耗用的原材料作為分配標準,動力一般按用電度數(或水噸數),也可以按照產品的生產工時或者機器工時進行分配。
(1)通用分配公式。
對于能分產品耗用的費用等,直接記入產品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項目;對于不能分產品耗用的費用,分配記入相關產品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項目。分配時通用公式如下:
分配率=待分配費用÷分配標準之和
某產品應分配的費用金額=分配率×該產品的分配標準
分配標準:產品重量、消耗定額、生產工時、產品產量、產值比例等。
(2)材料、燃料、動力費用相應的計算公式。
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分配率=材料、燃料、動力消耗總額/分配標準(如產品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產工時等)
某種產品應負擔的材料、燃料、動力費用=該產品的重量、耗用的原材料、生產工時等×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分配率
在消耗定額比較準確的情況下,原材料、燃料也可按照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或材料定額費用比例進行分配。
按材料定額消耗量比例分配材料費用的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該種產品實際產量×單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實際總消耗量/各種產品材料定額消耗量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該種產品的材料定額消耗量×材料消耗量分配率×材料單價
(三)職工薪酬的歸集和分配
職工薪酬是企業(yè)在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活動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各種直接和間接人工費用的總和。
1.歸集和分配
生產職工薪酬費用分配率=各種產品生產職工薪酬總額÷各種產品生產工時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生產職工薪酬=該種產品生產工時×生產職工薪酬費用分配率
如果取得各種產品的實際生產工時數據比較困難,而各種產品的單件工時定額比較準確,也可按產品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職工薪酬,相應的計算公式如下:
某種產品耗用的定額工時=該種產品投產量×單位產品工時定額
生產職工薪酬費用分配率=各種產品生產職工薪酬總額÷各種產品定額工時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生產職工薪酬=該種產品定額工時×生產職工薪酬費用分配率
2.職工薪酬的賬務處理
借:生產成本
制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四)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和分配——制造費用的前身
1.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
輔助生產費用的歸集通過輔助生產成本總賬及明細賬進行。一般按車間及產品和勞務設立明細賬。
2.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及賬務處理
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應通過輔助生產費用分配表進行。輔助生產費用的分配方法通常采用直接分配法、交互分配法、計劃成本分配法、順序分配法和代數分配法等。
(1)直接分配法。
特點 | 不考慮各輔助生產車間之間相互提供勞務或產品的情況,直接將各輔助生產車間發(fā)生的費用分配給輔助生產以外的各受益單位 |
計算公式 | 輔助生產的單位成本=輔助生產費用總額÷輔助生產的產品或勞務總量(不包括對各輔助生產車間之間提供的產品或勞務量) 各受益車間、產品或各部門應分配的費用=輔助生產的單位成本×該輔助生產車間之外的車間、產品或部門的耗用量 |
優(yōu)缺點 | 采用此方法,各輔助生產費用只進行對外分配,且只分配一次,計算簡便,但分配結果不夠準確 |
適用范圍 | 此方法適用于輔助生產內部相互提供產品和勞務不多、不進行費用的交互分配、對輔助生產成本和企業(yè)產品成本影響不大的情況 |
(2)交互分配法。
特點 | 進行兩次分配。首先,在各輔助生產車間之間進行一次交互分配;然后將各輔助生產車間交互分配后的實際費用在輔助生產車間以外的各受益單位進行分配 |
計算公式 | 對內交互分配率=輔助生產費用總額/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總產品或勞務總量 對外分配率=(交互分配前的成本費用+交互分配轉入的成本費用-交互分配轉出的成本費用)/對輔助生產車間以外的其他部門提供的產品或勞務總量 |
優(yōu)缺點 | 提高了分配的正確性,但同時加大了分配的工作量 |
(3)計劃成本分配法。
特點 | 輔助生產為各受益單位提供的勞務或產品,都按勞務或產品的計劃單位成本進行分配,輔助生產車間實際發(fā)生的費用與按計劃單位成本分配轉出的費用之間的差額采用簡化計算方法全部計入管理費用 |
計算公式 | 成本差異=實際成本-按計劃分配率分配轉出的費用 |
優(yōu)缺點 | 簡化和加速了計算工作便于考核和分析各受益單位的成本經濟責任,但成本分配不夠準確 |
適用范圍 | 適用于輔助生產勞務或產品計劃單位成本比較準確的企業(yè) |
(五)制造費用的歸集和分配
含義 | 制造費用,是指制造業(yè)企業(yè)為生產產品或提供勞務,而發(fā)生的各項間接費用。制造費用應計入產品成本,但不專設成本項目的各項間接費用 | |
歸集 | 制造費用歸集和分配應當通過“制造費用”科目進行 | |
分配 | 分配原理 | 在基本生產車間只生產一種產品的情況下,制造費用可以直接計入該種產品的成本。在生產多種產品的情況下,制造費用應采用適當的分配方法計入各種產品的成本 |
分配公式 | 制造費用分配率=制造費用總額÷各產品分配標準之和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制造費用=該種產品分配標準×制造費用分配率 | |
方法 | (1)生產工人工時比例法:較為常用 (2)生產工人工資比例法:適用于各種產品生產機械化程度相差不多的企業(yè) (3)機器工時比例法:產品生產的機械化程度較高的車間 (4)按年度計劃分配率分配法:適用于季節(jié)性生產企業(yè) |
(六)廢品損失和停工損失的核算
1.廢品損失的核算
廢品損失是指在生產過程中發(fā)生的和入庫后發(fā)現的超定額的不可修復廢品的生產成本,以及可修復廢品的修復費用,扣除回收的廢品殘料價值和應收賠款以后的損失。經質量檢驗部門鑒定不需要返修、可以降價出售的不合格品,以及產品入庫后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損壞變質的產品和實行“三包”企業(yè)在產品出售后發(fā)現的廢品均不包括在廢品損失內。
(1)不可修復廢品損失。
不可修復廢品損失的生產成本,可按廢品所耗實際費用計算,也可按廢品所耗定額費用計算。采用廢品所耗實際費用計算時,需要選取適當的分配方法將廢品報廢前和合格品在一起計算的各項費用,在合格品和廢品之間進行分配,從而計算出廢品的實際成本,借記“廢品損失”科目,貸記“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如果是在完工以后發(fā)現的廢品,則單位廢品負擔的各項生產費用應與單位合格產品完全相同,可按合格品產量和廢品的數量比例分配各項生產費用,計算廢品的實際成本。
廢品損失采用按廢品所耗定額費用計算不可修復廢品成本時,由于廢品的生產成本是按廢品數量和各項費用定額計算的,所以不需要考慮廢品實際發(fā)生的生產費用。
(2)可修復廢品損失。
可修復廢品,“廢品損失”科目只登記返修發(fā)生的各種費用,不登記返修前發(fā)生的費用,其回收的殘料價值和應收的賠款,應從“廢品損失”科目貸方分別轉入“原材料”和“其他應收款”科目的借方。結轉后“廢品損失”的借方余額反映的是歸集的可修復損失成本,應轉入“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科目的借方。
三、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的歸集和分配(★★★)
(一)在產品數量的核算
企業(yè)的在產品是指沒有完成全部生產過程、不能作為商品銷售的產品,包括正在車間加工中的在產品(包括正在返修的廢品)和已經完成一個或幾個生產步驟但還需繼續(xù)加工的半成品(包括未經驗收入庫的產品和等待返修的廢品)兩部分。
【提示1】能夠直接對外銷售的自制半成品,屬于完工產品,驗收入庫后不應列入在產品。
【提示2】在產品清查結果的處理:
如果在產品發(fā)生盤盈,按盤盈在產品成本(一般按定額成本計算):
借: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經批準后: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制造費用
如果發(fā)生盤虧和毀損: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取得的殘料:
借:原材料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經批準后分別轉入相應科目,如為車間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
借:制造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
因此,在產品盤存盈虧處理的核算,應該在“制造費用”科目結賬之前進行。
(二)生產費用在完工產品和在產品之間的分配
1.分配原理
基本公式:
本月完工產品成本=月初在產品成本+本月發(fā)生生產成本-月末在產品成本
本月完工產品成本+月末在產品成本=月初在產品成本+本月發(fā)生生產成本
2.分配方法
完工產品和在產品費用分配方法通常有:不計算在產品成本法、在產品按固定成本計價法、在產品按所耗直接材料成本計價法、約當產量比例法、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價法、在產品按完工產品成本計價法、定額比例法等。主要介紹約當產量比例法、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價法和定額比例法。
(1)約當產量比例法。
計算公式 | 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月末在產品數量×完工程度 分配率(單位成本)=(月初在產品成本+本月發(fā)生生產成本)/(完工產品產量+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 完工產品成本=分配率×完工產品產量 月末在產品成本=分配率×月末在產品約當產量 |
完工程度的計算
完 工 程 度 的 計 算 | 分配原材料完工程度: a.原材料在生產開始時一次投入: 在產品無論完工程度如何,都應和完工產品負擔同樣的材料,即在產品原材料完工程度為100% b.原材料陸續(xù)投入: a)分工序投入,但在每一道工序開始時一次投入: 某工序在產品完工程度=(本工序累計材料消耗定額/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100% b)分工序投入,但在每一道工序隨加工進度陸續(xù)投入: 某工序在產品完工程度= 【(前面各工序累計材料消耗定額+本工序材料消耗定額x50%)/產品材料消耗定額】×100% |
適用條件 | 產品數量較多,各月在產品數量變化也較大,且生產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的產品 |
(2)在產品按定額成本計價法。
適用條件 | 完工產品和在產品的劃分 |
各項消耗定額或成本定額比較準確、穩(wěn)定,而且各月末在產品數量變化不是很大的產品 | 月末在產品成本=月末在產品數量×在產品單位定額成本 |
本月完工產品成本=(月初在產品成本+本月發(fā)生生產成本)-月末在產品成本 【提示】實際脫離定額的差異完全由完工產品承擔 |
(3)定額比例法。
計算公式 | 分配率=(月初在產品成本+本月發(fā)生生產成本)/(完工產品定額+月末在產品定額) 完工產品應分配的成本=完工產品定額×分配率 月末在產品應分配的成本=月末在產品定額×分配率 【提示】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費用,都可以按上述公式計算 |
適用條件 | 各項消耗定額或成本定額比較準確、穩(wěn)定,但各月末在產品數量變動較大的產品 |
(三)聯產品和副產品的成本分配
1.聯產品和副產品成本的含義
聯產品 | 是指使用同種原料,經過同一生產過程同時生產出來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主要產品 |
副產品 | 是指在同一生產過程中,使用同種原料,在生產主產品的同時附帶生產出來的非主要產品 |
2.聯產品成本計算過程
階段 | 成本明細賬的設置 | 成本計算內容 |
第一階段(分離前) | 聯合產品成本明細賬 | (1)將聯產品作為成本核算對象,設置成本明細賬 (2)歸集聯產品成本,計算聯合成本 (3)計算各種產品的成本 【提示】一般不計算在產品成本,本期發(fā)生的生產成本=聯產品的完工產品成本 |
第二階段(分離后) | 按產品分設產品成本明細賬 | 計算聯產品分離后的加工成本 【提示】各產品本月發(fā)生費用=應分配的聯合成本+分離后的進一步加工成本 |
3.聯產品加工成本的分配
分配的統(tǒng)一公式 |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各聯合產品分配標準合計 某聯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該產品分配標準 | |
具體分配方法 | 相對銷售價格分配法 |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分離點的總售價+B產品分離點的總售價) A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A產品分離點的總售價 B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B產品分離點的總售價 【提示】此法適用于聯產品在分離點上即可供銷售的情形 |
具體分配方法 | 實物量分配法 |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實物數量+B產品實物數量) A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A產品實物數量 B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B產品實物數量 【提示】通常適用于所生產的產品價格很不穩(wěn)定或無法直接確定 |
4.副產品的分配方法
副產品首先采用簡化方法確定其成本,然后從總成本中扣除,其余額就是主產品的成本。
主產品成本=總成本-副產品成本
常用的確定副產品成本的方法有:不計算副產品成本扣除法、副產品只負擔繼續(xù)加工成本法、副產品成本按固定價格或計劃價格計算法、聯合成本在主副產品之間分配法以及副產品作價扣除法等。
【提示1】副產品作價扣除法計算公式:
副產品扣除單價=單位售價-(繼續(xù)加工單位成本+單位銷售費用+單位銷售稅金+合理的單位利潤)
如果主副產品分離后,還需進一步加工,才能形成市場需要的產品。企業(yè)則應根據副產品進一步加工生產的管理和特點要求,采用適當的方法單獨計算副產品的成本。
【提示2】副產品扣除單價的計算,類比存貨的“可變現凈值”記憶,只不過多減去“合理的單位利潤”。
(四)完工產品成本的結轉
驗收入庫后: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基本生產成本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初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