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知識點:隱匿或者故意銷毀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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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導航】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行為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科目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知識點】隱匿或者故意銷毀行為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行為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
(1)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jié)嚴重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2)尚不構(gòu)成犯罪的:
①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guān)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④其中的會計人員,5年內(nèi)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備戰(zhàn)2018初級會計考試,一定要扎實基礎(chǔ)、抓住重點難點,讓考點內(nèi)容由難變簡。獲取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chǔ)知識點匯總,請不留余力 為其加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