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兼職律師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初級會計備考正在進行中,小編為大家?guī)砹?022年《經(jīng)濟法基礎》高頻答疑,有考生提問:兼職律師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提問】
兼職律師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答疑】
律師事務所支付給雇員(包括律師及行政輔助人員,但不包括律師事務所的投資者)的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律師事務所在代扣代繳兼職律師個人所得稅時,不再減除費用扣除標準,以收入全額直接確定適用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律師以個人名義再聘請其他人員為其工作支付的報酬,應由該律師按“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兼職律師,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中從事法學教育、研究工作的,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律師資格)和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不脫離本職工作兼職從事律師職業(yè)的人員。這些人員按照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和要求可以申請從事兼職律師。所以說兼職律師相當于是第二職業(yè),兼職律師與律師事務所是存在雇傭關系的,只是這個職業(yè)的名稱叫做兼職律師而已,他從律師事務所取得的所得是按照工資薪金所得征稅的,由于是第二職業(yè),所以不能再扣除3500元的生計費。
注:以上《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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