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法律制度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學習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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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應稅憑證(包括《印花稅法》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列明的合同、產權轉移書據(jù)和營業(yè)賬簿)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立合同人、立賬簿人、立據(jù)人”;
(2)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證券交易的單位和個人,證券交易印花稅對證券交易的出讓方征收,不對受讓方征收;
(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書立在境內使用的應稅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也稱“使用人”。
2.關于“立合同人”
(1)如果一份合同或應稅憑證由兩方或兩方以上當事人共同簽訂,簽訂合同或應稅憑證的各方都是納稅人,應各就其所持合同或應稅憑證的計稅金額履行納稅義務。
(2)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guī)定征收印花稅。
(3)立合同人,是指對憑證有直接權利義務關系的單位和個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擔保人、證人、鑒定人。
印花稅的稅目、稅率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
合同 (書面合同) | 借款合同 | 借款金額(不包括利息)的0.05‰ | 1.指銀行業(yè)金融機構、經國務院銀行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與借款人(不包括同業(yè)拆借)的借款合同 2.民間借貸合同不屬于應稅合同 |
融資租賃合同 | 租金(不包括租賃物價值)的0.05‰ | — |
續(xù)表1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
合同 (書面合同) | 買賣合同 | 價款的0.3‰ | 指動產買賣合同(不包括個人書立的動產買賣合同) |
承攬合同 | 報酬的0.3‰ | — | |
建設工程合同 | 價款的0.3‰ | 包括總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轉包合同 | |
運輸合同 | 運輸費用的0.3‰ | 1.指貨運合同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不包括管道運輸合同) 2.旅客運輸合同不屬于應稅合同 |
續(xù)表2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
合同 (書面合同) | 技術合同 | 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0.3‰ | 1.包括技術服務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2.不包括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jù)(屬于產權轉移書據(jù)) 3.一般的法律、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
租賃合同 | 租金的1‰ | 不包括企業(yè)與主管部門簽訂的租賃承包經營合同 |
續(xù)表3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
合同 (書面合同) | 保管合同 | 保管費(不包括保管物價值)的1‰ | —— |
倉儲合同 | 倉儲費的1‰ | ||
財產保險合同 | 保險費的1‰ | 1.不包括再保險合同 2.人身保險合同不屬于應稅合同 |
續(xù)表4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
產權轉移書據(jù) | 土地使用權出讓書據(jù) | 價款的0.5‰ | 轉讓包括買賣(出售)、繼承、贈與、互換、分割 |
土地使用權、房屋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所有權轉讓書據(jù)(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轉移) | |||
股權轉讓書據(jù)(不包括應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稅的) | |||
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轉讓書據(jù) | 價款的0.3‰ |
續(xù)表5
稅目 | 稅率 | 備注 |
營業(yè)賬簿 | 實收資本(股本)、資本公積合計金額的0.25‰ | —— |
證券交易 | 成交金額的1‰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