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權使用費的界定_2022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高頻考點學習打卡




人生像攀登一座山,而找尋出路,卻是一種學習的過程,我們應當在這過程中,學習穩(wěn)定、冷靜,學習如何從慌亂中找到生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022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中的高頻知識點,快一起來學習吧!
1.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
2.著作權使用權的特殊規(guī)定
(1)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2)作者將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屬于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所得,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
(3)對于劇本作者從電影、電視劇的制作單位取得的劇本使用費,不再區(qū)分劇本的使用方是否為其任職單位,統(tǒng)一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3.個人取得專利賠償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jīng)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