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檔案的管理_2022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重要知識點學習打卡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學習過的理論知識要定期復習才能掌握的更熟練哦!下面小編帶來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的重要知識點,快隨小編一起認真學習吧!
【本知識點所屬章節(jié)】《經(jīng)濟法基礎》第二章
會計檔案的移交和利用
1.單位會計管理機構在辦理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編制會計檔案移交清冊,并按照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移交手續(xù)。
2.紙質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保持原卷的封裝。
3.電子會計檔案的移交
(1)電子會計檔案移交時應當將電子會計檔案及其元數(shù)據(jù)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2)特殊格式的電子會計檔案應當與其讀取平臺一并移交。
(3)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接收電子會計檔案時,應當對電子會計檔案的準確性、完整性、可用性、安全性進行檢測,符合要求的才能接收。
4.會計檔案的利用
(1)單位應當嚴格按照相關制度利用會計檔案,在進行會計檔案查閱、復制、借出時履行登記手續(xù),嚴禁篡改和損壞。
(2)會計檔案借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會計檔案,確保借入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歸還。
會計檔案的鑒定和銷毀
1.會計檔案的鑒定
(1)單位應當定期對已到保管期限的會計檔案進行鑒定,并形成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經(jīng)鑒定,仍需繼續(xù)保存的會計檔案,應當重新劃定保管期限;對保管期滿,確無保存價值的會計檔案,可以銷毀。
(2)會計檔案鑒定工作應當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牽頭,組織單位會計、審計、紀檢監(jiān)察等機構或人員共同進行。
2.不得銷毀的會計檔案
(1)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會計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會計憑證不得銷毀,紙質會計檔案應當單獨抽出立卷,電子會計檔案單獨轉存,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2)單獨抽出立卷或轉存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3.會計檔案的銷毀清冊
事項 | 具體規(guī)定 | |
編制 | 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編制 | |
簽署意見 | 下列人員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署意見: (1)單位負責人 (2)檔案管理機構負責人、會計管理機構負責人 (3)檔案管理機構經(jīng)辦人、會計管理機構經(jīng)辦人 | |
監(jiān)銷人 | 紙質會計檔案 |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
電子會計檔案 | 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會計管理機構和信息系統(tǒng)管理機構共同派員監(jiān)銷 | |
責任 | (1)監(jiān)銷人在會計檔案銷毀前,應當按照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所列內容進行清點核對 (2)在會計檔案銷毀后,應當在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jīng)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