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具體應用_2023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跟學打卡




2023年初級會計考試將于5月份舉行,各位同學備考到哪里了?東奧會計在線為大家?guī)砹顺跫墪嫛督?jīng)濟法基礎》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具體應用,趕快學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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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應納稅額的具體應用
考點1:一般計稅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應用舉例)(大綱要求:掌握)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通常采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增值稅應納稅額。
考點2: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情形
1. 簡易計稅方法的計稅公式(大綱要求:掌握)
當期應納稅額=不含增值稅銷售額×征收率
=含增值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2. 一般納稅人可選擇簡易辦法計稅的情形
(1)一般納稅人發(fā)生下列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適用3%征收率征收:(大綱要求:掌握)
①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包括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
②經(jīng)認定的動漫企業(yè)為開發(fā)動漫產(chǎn)品提供的動漫腳本編撰、形象設計、背景設計、動畫設計、分鏡、動畫制作、攝制、描線、上色、畫面合成、配音、配樂、音效合成、剪輯、字幕制作、壓縮轉(zhuǎn)碼(面向網(wǎng)絡動漫、手機動漫格式適配)服務,以及在境內(nèi)轉(zhuǎn)讓動漫版權(quán)(包括動漫品牌、形象或者內(nèi)容的授權(quán)及再授權(quán))。
③電影放映服務、倉儲服務、裝卸搬運服務、收派服務和文化體育服務。
④以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動產(chǎn)為標的物提供的經(jīng)營租賃服務。
⑤在納入“營改增”試點之日前簽訂的尚未執(zhí)行完畢的有形動產(chǎn)租賃合同。
(2)一般納稅人銷售自產(chǎn)的下列貨物,可以選擇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大綱要求:了解)
①縣級及縣級以下小型水力發(fā)電單位生產(chǎn)的電力;
②建筑用和生產(chǎn)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③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礦物連續(xù)生產(chǎn)的磚、瓦、石灰(不含粘土實心磚、瓦);
④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謝產(chǎn)物、動物毒素、人或動物的血液或組織制成的生物制品;
⑤自來水;
⑥商品混凝土(僅限于以水泥為原料生產(chǎn)的水泥混凝土)。
(3)建筑服務:(大綱要求:了解)
①建筑企業(yè)一般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屬于老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可以選擇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②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4)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再生資源,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大綱要求:了解)(2023年新增)
3. 應當按照3%征收率征收(大綱要求:了解)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暫按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1)寄售商店代銷寄售物品(包括居民個人寄售的物品在內(nèi));
(2)典當業(yè)銷售死當物品。
4. 3%征收率減按2%征收、減按0.5%征收率征收(大綱要求:了解)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銷售舊貨,相關增值稅處理如下:
銷售對象的具體情況 | 計稅公式 | ||
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 固定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除外) | 按規(guī)定不得抵扣且 未抵扣過進項稅 | 應繳納的增值稅 =含稅售價÷(1+3%)×2% |
按規(guī)定可以抵扣進項稅 | 銷項稅額=含稅售價÷(1+適用稅率)×適用稅率 | ||
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其他物品 | |||
舊貨 | (1)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減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0.5%)×0.5% (2)其他二手物品: 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3%)×2% |
5. 5%征收率(大綱要求:了解)
(1)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選擇差額納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2)轉(zhuǎn)讓不動產(chǎn)
①一般納稅人轉(zhuǎn)讓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chǎn),選擇簡易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②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2016年4月30日前開工建設的房地產(chǎn)項目(老項目),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3)出租不動產(chǎn)
一般納稅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動產(chǎn),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6. 5%征收率減按1.5%征收(大綱要求:了解)
自2021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選擇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或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
考點3: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的計算
1. 一般銷售業(yè)務(大綱要求:掌握)
(1)小規(guī)模納稅人應按照不含稅銷售額和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且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征收率
(2)征收率
①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一般銷售業(yè)務適用征收率為3%。
②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2023年新增)
③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應稅銷售收入免征增值稅的,應按規(guī)定開具免稅普通發(fā)票。納稅人選擇放棄免稅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應開具征收率為3%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2023年新增)
(3)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免稅規(guī)定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15萬元)或季度銷售額45萬元以下(≤45萬元)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4)起征點
增值稅起征點的適用范圍限于個人,且不適用于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起征點的幅度如下:
①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shù));
②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shù))。
2. 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銷售舊貨(大綱要求:了解)
情形 | 稅務處理 | |
其他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 免征增值稅 | |
其他 小規(guī)模 納稅人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設備等固定資產(chǎn) | 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售價÷(1+3%)×2% |
銷售舊貨 | (1)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0.5%)×0.5% (2)其他二手物品: 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售價÷(1+3%)×2% |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以外的其他物品 | 應繳納的增值稅=含稅售價÷(1+3%)×3% |
3. 5%征收率(大綱要求:了解)
(1)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zhuǎn)讓其取得的不動產(chǎn),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2)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動產(chǎn)(不含個人出租住房及住房租賃企業(yè)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3)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chǎn)項目,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全額計稅)
(4)住房租賃企業(yè)中的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向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全額計稅)
4. 個人將購買的住房對外銷售(另有規(guī)定除外)(大綱要求:熟悉)
購置時間 | 地區(qū) | 住房性質(zhì) | 稅務處理 |
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 | 不區(qū)分地區(qū) | 不區(qū)分住房性質(zhì) | 按5%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 |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 | 非普通住房 | 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后的差額,按照5%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
普通住房 | 免征增值稅 | ||
其他地區(qū) | 不區(qū)分住房性質(zhì) | 免征增值稅 |
5. 因銷售中止或折讓等退還的銷售額(大綱要求:熟悉)
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因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而退還給購買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蹨p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考點4:進口貨物應納增值稅的計算(大綱要求:掌握)
納稅人進口貨物,除另有規(guī)定外,無論是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guī)模納稅人,均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guī)定的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1. 進口非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增值稅稅率
2. 進口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增值稅稅率
具體而言:
(1)進口從價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1-消費稅比例稅率)×增值稅稅率
(2)進口從量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增值稅稅率
(3)進口復合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應納稅額=(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稅額+進口數(shù)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增值稅稅率
說明:以上內(nèi)容節(jié)選自東奧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jīng)濟法基礎》基礎班講義,僅供考生學習參考,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