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扣繳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
來源:東奧會計在線責編:張麗娜2024-07-29 17:35:33




備戰(zhàn)初級會計考試的考生朋友們,大家開始備考了嗎?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經濟法基礎》源泉扣繳的相關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源泉扣繳(★★★)
項目 | 具體規(guī)定 | |
扣繳義務人 | 支付人 | |
適用情形 | (1)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2)非居民企業(yè)在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但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與該境內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lián)系 | |
應納稅所得額 | 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 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 ||
轉讓財產所得 | 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 |
應納稅額 |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預提所得稅稅率(10%) |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4年《經濟法基礎》精講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