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效力范圍_2025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跟學打卡




既然認準了初級會計考試,就要堅持到底,不要中途放棄和退縮。以下是《經濟法基礎》有關法的效力范圍的知識點,一起來學習吧!
法的效力范圍(大綱要求:掌握)(★)
1.法的時間效力
種類 | 具體闡述 |
法的生效 | 法的生效方式主要有: (1)明確規(guī)定一個具體生效時間 (2)規(guī)定具備何種條件后開始生效 |
法的終止 | 我國法的終止方式主要有: (1)新法取代舊法 (2)在完成一定的歷史任務后不再適用 (3)由有權機關發(fā)布專門的決議、決定廢除 (4)在“新法優(yōu)于舊法”的規(guī)則作用下,舊法中的有關條款自動終止效力 |
法的溯及力 | (1)法的溯及力,解決的是新法對其生效前發(fā)生的事實是否適用的問題 (2)我國采用的是從舊兼從輕原則 ①“從舊”,主要指一項行為是新法頒布前實施,應考慮適用舊法(行為時的法) ②“從輕”,即原則上新法無溯及力,但新法對行為人的處罰較輕時則適用新法(可以理解為有利于被告人原則) |
2.法的空間效力
種類 | 具體闡述 |
法的域內效力 | 我國法的域內效力主要有: (1)在全國范圍內有效,例如,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 (2)在我國局部地區(qū)有效,例如,地方性法規(guī)、地方政府規(guī)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與單行條例 |
法的域外效力 | 在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的基礎上,本著保護本國利益和公民權益的精神和原則,我國法也存在“域外效力”相關的規(guī)定 |
3.法的對人效力
(1)我國法律對人的效力采用的是結合主義:以屬地主義為主,結合屬人主義與保護主義。
種類 | 具體含義 |
屬人主義 | 凡是本國人,不論其在國內還是在國外,均受本國法的約束 |
屬地主義 | 凡屬一國管轄范圍的人,不論其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均受該國法的約束 |
保護主義 | 凡損害了本國利益,不論侵害人所在何地、是何國籍,一律受本國法約束 |
(2)我國法對中國公民的效力
①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在中國領域內一律適用中國法律,平等地享有法律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
②中國公民在國外的,仍然受中國法律的保護,也有遵守中國法律的義務;中國公民也要遵守居住國的法律;發(fā)生沖突時,應根據有關國際條約、慣例和兩國簽訂的有關協定予以解決。
(3)我國法對外國人的效力
①凡在中國領域內的外國人均應遵守中國法律,但在刑事領域,對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外國人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通過外交途徑解決。
②對于外國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和其他合法權利,我國法律均予以保護,但外國人不能享有我國公民的某些權利或承擔我國公民的某些義務,如選舉權、擔任公職和服兵役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5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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