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政復議管轄_2019年初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基礎》每日一練
世上無難事,備考初級會計需要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一步步踏實復習!下面是與稅務行政復議管轄相關的經(jīng)濟法基礎習題,大家快來練習一下吧!
【單選題】
(根據(jù)2019年教材本題涉及的知識點已變更)設立于M省Y市(計劃單列市)的甲公司對Y市稅務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申請行政復議。下列機關中,有權(quán)受理該申請的是( )。
A.國家稅務總局
B.M省人民政府
C.M省稅務局
D.Y市人民政府
【答案】A
【解析】隨著國地稅合并改革的不斷推進,不再區(qū)分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對計劃單列市稅務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直接向國家稅務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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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