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繳納_2024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預習階段習題




最難做的事是把容易做的事持之以恒。初級會計考生們,只有不停的跑,才能成功。一起來做今天的習題——責令繳納!
江東公司依法最晚應于2022年8月16日繳納的一筆應納稅款500000元,因自身原因未繳納,其主管稅務機關責令其于當年8月31日前繳納,并加收滯納金。江東公司直到10月18日才繳納該稅款。已知,滯納金征收比例為按日0.5‰,計算江東公司應繳納滯納金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A.500000×18×0.5‰
B.500000×(15+30+18)×0.5‰
C.500000×(16+30+18)×0.5‰
D.500000×(16+30)×0.5‰
【答案】B
【解析】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實際繳納稅款之日止,即2022年8月17日(含)起至2022年10月18日(含)止。
注:以上習題選自黃潔洵老師2023年《經濟法基礎》基礎班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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