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行政機關2002年賬務設置有關規(guī)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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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內控政策
文 號:財政部
頒發(fā)日期:2001-01-21
地 區(qū):全國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有效
中央有關部門,同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高法院,高檢院,各人民團體:
為真實、準確地反映行政單位會計信息,規(guī)范行政單位會計核算行為,根據財政部《2002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規(guī)定,現將行政單位會計2002年賬務設置的有關規(guī)定通知如下:
一、《2002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在《2001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基礎上,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總體安排和預算管理的實際需要作了調整,各行政單位會計賬務設置應根據《2002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變化作相應處理。
二、“撥入經費”、“撥出經費”應分別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二級科目。
三、“經費支出”科目應按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分設二級科目,二級科目下的“目”級科目按財政部《2002年政府預算收支科目》規(guī)定調整設置。
執(zhí)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反饋。
抄送:審計署,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jiān)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