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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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房產稅
文 號:黑地稅發(fā)[1998]316號
頒發(fā)日期:1997-12-29
地 區(qū):黑龍江
行 業(yè):全行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縣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對出租房屋房產稅征收管理的通知》(國稅發(fā)[1998]196號)轉發(fā)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并請各地市在年底前將本地區(qū)開展房產稅“雙清”檢查情況,形成專題報告上報省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