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xù)免征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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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城市維護建設稅,有關規(guī)費
文 號:財稅[2004]79號
頒發(fā)日期:1997-07-08
地 區(qū):廣東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有效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
關于三峽工程建設基金免征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的政策規(guī)定,截止1997年12月31日已經(jīng)到期。
國家稅務總局
一九九八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