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保險法規(guī)文 號:人辦函[1996]83號頒發(fā)日期:1996-01-04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有效
交通部人事勞動局:
你司《關于我部勞務外派人員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函》(人勞險字〔1996〕863號)收悉。根據《國務院關于駐外、援外人員在國外犧牲、病故善后工作的暫行規(guī)定》(國發(fā)〔1981〕147號)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11月8日《關于審理涉外海上人身傷亡案件損害賠償?shù)木唧w規(guī)定(試行)》精神,參考有關部門處理同類問題的做法,我們意見,如外方賠償金中包括了永久性致殘后的生活費,其標準已達到國(境)內同類退休人員水平,不再重復享受國(境)內退休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