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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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印花稅
文 號:梅地稅函[2006]115號
頒發(fā)日期:2005-10-12
地 區(qū):廣東
行 業(yè):其他
時效性:有效
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直屬單位:
現(xiàn)將省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安利(中國)日用品有限公司征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地稅函[2006]474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