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guī)庫 > 法律法規(guī) >其他法律法規(guī) > 正文
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guī)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5-01-23
地 區(q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為規(guī)范兵團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工作,鼓勵和支持兵團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承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實際,我局起草了《兵團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fā)送至:xcbwhc@126.com。郵件主題請注明“規(guī)范性文件征求意見”。
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烏魯木齊市天山區(qū)建設路36號光明大廈13樓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文化處(郵編:830002,電話:0991-2890347)。信封上請注明“規(guī)范性文件征求意見”。
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25年2月23日。
特此公告。
附件: 《兵團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暫行)》(征求意見稿)
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