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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經濟法規(guī)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4-12-05
地 區(qū):黑龍江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自2025年1月1日起,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不再為納稅人免費提供發(fā)票郵寄送達服務。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為納稅人免費提供發(fā)票郵寄送達服務的通告》(黑稅通告〔2020〕3號),《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關于延長為納稅人免費提供發(fā)票郵寄送達服務的通告》(黑稅通告〔2020〕6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告。
國家稅務總局黑龍江省稅務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