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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關稅文 號: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1號頒發(fā)日期:2024-01-22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根據(jù)《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6號),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單將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對附件所列商品,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