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消費稅會計分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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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委托加工物資用于連續(xù)生產(chǎn)應稅消費品的,委托方應按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的物資收回后直接出售的,委托方應將對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人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委托加工物資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后,應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貸記“委托加工物資”。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資。企業(yè)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tǒng)稱。消費稅是一種間接稅。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消費品再征收一道消費稅,征收消費稅的目的是為了調節(jié)產(chǎn)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F(xiàn)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等稅目。
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其消費稅應納稅額計算公式: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shù)量×定額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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