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公司2018年9月進口應稅物資時在進口環(huán)節(jié)交納消費稅12萬元,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繳消費稅16萬元(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自產自用應稅產品交納資源稅2萬元,銷售應稅消費品交納的消費稅1萬元。則甲公司2018年9月份應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額為( ?。┤f元。
正確答案:
進口應稅物資在進口環(huán)節(jié)交納消費稅,計入該項物資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對外銷售的消費稅直接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自產自用應稅產品交納的資源稅記入“生產成本”或“制造費用”科目;銷售應稅消費品交納的消費稅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所以甲公司2018年9月份應記入“稅金及附加”科目的金額為1萬元,選項D正確。
稅金及附加
知識點出處
第五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94,19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