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某筷子生產(chǎn)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6月取得不含稅銷售額如下:銷售燙花木制筷子30萬元;銷售竹制筷子20萬元;銷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5萬元;另外沒收逾期未退還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裝物押金2.26萬元,該押金于2020年4月收取。該企業(yè)當月應(yīng)繳納消費稅( ?。┤f元。(木制一次性筷子的消費稅稅率為5%)
正確答案:
木制一次性筷子屬于消費稅征稅范圍,對其逾期未退還的包裝物押金也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但竹制筷子和燙花木制筷子不屬于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消費稅。該企業(yè)當月應(yīng)繳納消費稅=15×5%+2.26÷(1+13%)×5%=0.85(萬元)。
從價定率計征的計稅依據(jù)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消費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04,205頁
從價定率計征的計稅依據(jù)
從價定率計征的計稅依據(jù)
從價定率計征的計稅依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