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甲國“環(huán)球號”游艇停靠在我國某港口,游艇負責人無法提供凈噸位證明文件,該游艇的發(fā)動機功率為50000千瓦。該游艇負責人已向我國海關領取了噸稅執(zhí)照,在港口停留期為30天,甲國已與我國簽訂相互給予船舶稅費最惠國待遇條款。已知超過2000凈噸但不超過10000凈噸的船舶,30天期的普通稅率為4.0元/凈噸,優(yōu)惠稅率為2.9元/凈噸,其應納的船舶噸稅為( ?。┰?/p>
正確答案:
無法提供凈噸位證明文件的游艇,按照發(fā)動機功率每千瓦折合凈噸位0.05噸。應納船舶噸稅=50000×0.05×2.9=7250(元)。
【知識點】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參考教材P417;參考輕一P356
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船舶噸稅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417頁
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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