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中國居民王某,2019年取得工資薪金收入80000元、全年一次性獎金36000元,負(fù)擔(dān)符合規(guī)定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共計1萬元。就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王某選擇單獨(dú)計稅,王某就上述收入應(yīng)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為( )元。
正確答案:
(1)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可以選擇不并入當(dāng)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dú)計算納稅。36000÷12=3000(元),查找“月度稅率表”,確定稅率為3%,王某就全年一次性獎金繳納的個人所得稅=36000×3%=1080(元)。(2)綜合所得應(yīng)納稅額=(80000-60000-10000)×3%=300(元)。(3)王某共計應(yīng)繳納個人所得稅=1080+300=1380(元)。
綜合所得的審核要點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所得稅納稅申報和納稅審核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401,402,403,404,405,406,407,408,40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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