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根據(jù)《企業(yè)破產(chǎn)法》,債權人會議可以行使的職權有( ?。?。
正確答案:
(1)選項A:屬于債權人委員會的職權;(2)選項C:重整計劃由人民法院批準。
債權人會議與債權人委員會
知識點出處
第十四章 破產(chǎn)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25,326,32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