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2019年2月1日,張某投資設立A個人獨資企業(yè),后來因為經營不善決定解散,下列債務中,屬于第二順位獲得清償?shù)氖牵ā 。?/p>
正確答案:
個人獨資企業(yè)解散的,財產應當按照下列順序清償:(1)所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2)所欠稅款;(3)其他債務。
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解散和清算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一章 個人獨資企業(yè)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90,291頁
個人獨資企業(yè)的解散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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