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劉某是甲公司采購員,已離職。乙公司是甲公司的客戶,已被告知劉某離職的事實,但當(dāng)劉某持甲公司蓋章的空白合同書,以甲公司名義與乙公司洽購100斤的大蒜時,乙公司仍與其簽訂了買賣合同。根據(jù)民事代理行為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正確答案:
(1)選項A:劉某的行為構(gòu)成無權(quán)代理,由于乙公司已知劉某離職的事實,不能構(gòu)成表見代理,該買賣合同效力待定;(2)選項B: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權(quán)請求行為人履行義務(wù);(3)選項C:只有“善意”相對人才享有撤銷權(quán),乙公司并非善意相對人;(4)選項D:相對人有權(quán)催告被代理人在1個月內(nèi)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行為制度
知識點出處
第七章 民事基本理論與基本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167,168,169,170,171,172,173,17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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