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季】下列關于民事訴訟管轄的說法中,錯誤的有( ?。?。
正確答案:
應當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的案件:1.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nèi)居住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2.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3.對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jiān)禁的人提起的訴訟5.被告一方被注銷戶籍的;6.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qū)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7.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1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選項C:當事人僅可以對合同或者其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協(xié)議確定一審地域管轄,注意:不包括涉及身份案件,如:離婚訴訟;也不包括級別管轄(兩個錯誤)
民事訴訟的管轄及其適用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七章 民事訴訟法
知識點頁碼
2022年考試教材第4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