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甲、乙、丙、丁擬任A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選項中,不影響當事人擔任獨立董事的情形是( )。
正確答案:
(1)選項A:現(xiàn)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和主要社會關系,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在本題中,由于甲妻半年前剛剛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屬企業(yè)B公司總經理之職,因此甲夫婦二人均不得擔任A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2)選項B:現(xiàn)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獨立董事。在本題中,盡管乙曾經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任職,但1年前已經卸任,不影響其擔任A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3)選項C: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yè)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4)選項D:現(xiàn)在或者最近1年內曾經是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fā)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84,1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