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2×16年12月30日,甲公司以發(fā)行新股作為對價,購買乙公司所持丙公司60%股份。乙公司在股權轉讓協議中承諾,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3年內(2×17年至2×19年)丙公司每年凈利潤不低于5000萬元,若丙公司實際利潤低于承諾利潤,乙公司將按照兩者之間的差額及甲公司作為對價發(fā)行時的股票價格計算應返還給甲公司的股份數量,并在承諾期滿后一次性予以返還。 2×17年,丙公司實際利潤低于承諾利潤,經雙方確認,乙
正確答案:
非同一控制下企業(yè)合并中的或有對價應按照金融工具準則處理。甲公司有權根據或有對價條款收取返還的對價,因此若該返還對價符合資產定義,應當作為金融資產處理。
企業(yè)合并涉及的或有對價
知識點出處
第二十六章 企業(yè)合并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553,55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