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同時具有以下( ?。l件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
正確答案:
締約國一方居民因在締約國另一方從事受雇的活動取得的報酬,同時具有以下三個條件的,應僅在該締約國一方征稅:
①收款人在任何12個月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停留連續(xù)或累計不超過183天;
②該項報酬由并非該締約國另一方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該雇主支付;
③該項報酬不是由雇主設在該締約國另一方的常設機構或固定基地所負擔。
在同時滿足以上三個條件的情況下,受雇個人不構成在勞務發(fā)生國的納稅義務。反之,只要有一個條件未符合,就構成在勞務發(fā)生國的納稅義務。
國際稅收協(xié)定典型條款介紹
知識點出處
第十二章 國際稅收稅務管理實務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530,531,532,533,5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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