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2020年6月,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出資設立了A有限合伙企業(yè)(以下簡稱“A企業(yè)”),甲、乙是普通合伙人,丙、丁是有限合伙人。2021年2月,甲不幸遭遇車禍身亡(甲并無繼承人)。4月,丙退出A企業(yè),分回財產(chǎn)10萬元,戊以普通合伙人的身份加入A企業(yè)。根據(jù)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p>
正確答案:
(1)選項AB: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屬于合伙人當然退伙的情形;(2)選項D: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與退伙的特殊規(guī)定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0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