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買和銷售商品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3%。采用自營方式建造一棟廠房,實際領用工程物資565萬元(含稅)。另外,領用本公司所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一批,賬面價值為160萬元,計稅價格為200萬元;領用生產(chǎn)用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100萬元,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3萬元;發(fā)生的工程人員薪酬為149萬元。假定該廠房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不考慮其他因素的影響。則甲公司建造該廠房的入賬價值為(
正確答案: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chǎn),其成本由建造該項資產(chǎn)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前所發(fā)生的必要支出構成,包括工程用物資成本、人工成本、繳納的相關稅費、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以及應分攤的間接費用等,甲公司該廠房的入賬價值=565/(1+13%)+160+100+149=909(萬元)。
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chǎn)
知識點出處
第三章 固定資產(chǎn)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28頁
自營方式建造固定資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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